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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招投标法和相应省、市监管条例的贯彻实施,对建设方行为要求越来越规范,对不符合工程建设招标条件的业主一律要求实行建设工程招投标代理,这样从政策层面上给予招标代理机构广阔的用武之地。不可否认,机构及从业人员,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的顺利、有序进行,为建设方节省投资、完成投资发挥了较好的作用,同时也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一是帮助建设方(业主)解决了因缺少建筑专业工程技术人员而无法进行招投标活动的困难,从政策和法规上给建设方提供了参考意见,提醒建设方按建设工程程序依法办事;二是为建设方提供工程建设的经济参数和工程量数据,为建设方的投资控制和利润损益提供了准确的依据;三是协助建设方办理相关建设手续,给建设方带来方便,提高了办事效率;四是协助建设方与施工企业进行合同的谈判和签订,达到双方互惠互利;五是起到了业主与建设工程管理部门、监管部门相互联系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招标采购项目全生命周期中,为了实现工程建设项目或政府采购活动的总体目标,会同众多项目参与方之间(如发包人、承包人、设计单位、监理单位、供应商等)形成了各种合同法律关系。提醒招标采购合同确定项目的成本、时间、质量、安全、健康、环境等项目目标,明确当事人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合同管理是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贯穿于工程项目实施全过程,具有全程性、系统性、动态性特征。招标采购合同是当事人对外经济活动的主要手段,招标采购合同管理涉及各种合同风险管控,与合同履行效率和效益密切相关。

合同变更频繁。提示招标采购合同周期长、价款高、不确定因素多,导致合同变更频繁。尤其是施工合同管理过程中,合同主体面临大量签证、索赔和反索赔工作,必须进行动态、及时和全面的合同管理,并根据变更及时调整。对合同管理人员法律知识水平要求高。提醒招标采购合同管理不仅要求管理人员熟悉常规法律法规,还须掌握招标采购专业法律法规知识。由于招标采购领域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合同文本众多,且在不断更新和增加,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具备基本的法律知识

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的代理资格按照管理权限划分,分别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认定的办法应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应单独制定具体办法。从事业务包括货物采购及服务等的招标代理业务,按照国家规定需要进行资格认定的,其代理资格的认定由国务院规定的主管部门认定。这主要是考虑其他招标代理业务范围较广,情况比较复杂,不宜统一在法律中规定,因此授权国务院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规定。

工程造价一般是指包括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在内的建设项目.从立项决策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所需的全部投人费用。或者说,是指建设项目在建筑安装过程中施工企业发生的生产和经营管理的费用总和,也就是建造价格。建设工程项目作为一种商品,其造价也应当同其他商品一样,应包括各种活劳动和物化劳动的消耗费用,以及这些费用消耗所创造的社会价值。但是,结算编制机构建筑工程造价又有其特殊性。岑溪结算编制建筑工程造价应分为三部分:物质消耗支出(价值转移的货币表现)、劳动报酬(即劳动者为自己的劳动所创造价值的货币表现)、盈利(劳动者为社会的劳动所创造价值的货币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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